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时间:2026-04-10 浏览次数: 来源: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山西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举措》,为全面履行住房公积金法定监管职责,切实维护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涉企行政检查合法合规,制定2026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具体如下:
一、检查主体: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检查对象:涉及执法维权投诉的在办案件单位
三、检查事项:
1、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2、单位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3、单位逾期不缴住房公积金;
4、单位少缴住房公积金。
四、对同一企业的入企检查频次上限:1次/年。
五、检查方式: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