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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6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时间:2026-04-10       浏览次数:       来源: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号:[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山西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举措》,为全面履行住房公积金法定监管职责,切实维护好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涉企行政检查合法合规,制定2026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具体如下:

一、检查主体: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检查对象:涉及执法维权投诉的在办案件单位

三、检查事项:

1、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2、单位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3、单位逾期不缴住房公积金;

4、单位少缴住房公积金。

四、对同一企业的入企检查频次上限1次/年。

五、检查方式: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