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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一季度12329服务热线动态

时间:2025-04-11       浏览次数:       来源: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号:[ ]

2025第一季度12329热线电话共受理市民咨询、投诉、建议等来电46993个。其中:自助语音受理20347,人工接听26646个(咨询类电话26494个,投诉类电话151其他类电话1个)。  

一、业务

(一)职工询问如何办理异地转移接续转入业务

缴存职工因跨设区城市工作调动或者再就业,且已经在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需将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我中心时,可以通过手机APP进行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转入自助申请,我中心收到申请后,会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业务和资金转入。

(二)职工询问如何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及缴存情况

1、可以通过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手机公积金”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2、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至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辖任一分理处/管理部柜面进行查询;
    3、通过拨打12329客服热线自助语音查询账户余额。

二、提取业务

(一)我中心缴存职工购买异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办理“跨省通办”提取公积金业务的问题

我中心缴存职工或配偶在非缴存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包括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且正常偿还住房贷款本息12个月以上,可以向购房地城市中心设立的“跨省通办”窗口异地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要件如下:

1)借款合同(原件);2)按期偿还住房贷款凭证(距提取日之前12个月内还本付息的有效凭证)(原件);(3)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4)结婚证(或者同一户口的户口簿)(配偶方提取本人公积金时提供)(原件);(5)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一类借记卡(原件)。注:自贷款结清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需与上次偿还贷款本息提取间隔12个月。

(二)职工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的问题

缴存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预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申请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直接划转至购买住房所属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购房款。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购房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畅通渠道,提供服务。

三、贷款业务

(一)职工关于公积金账户余额如何直接抵扣房贷的问题

缴存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后,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申请办理按月冲还贷、提前还本、提前结清业务,使用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偿还贷款。

(二)职工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上限的问题

1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70万元;缴存三年以下的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2对高层次人才、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现役军人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基础上上浮30%。

3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我市范围内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最高额度基础上上浮30%。

以上政策不可叠加使用。

(三)缴存职工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的问题

1对于2014年12月31日前发放,并在再次申请贷款前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再记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

2只将拟购房所在区(县、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作为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四)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需满足的条件

1、借款人属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或虽不在中心缴存,但符合住建部异地贷款条件的缴存人,且在申请贷款之日前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3、具有中心认可的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等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

4、借款人须有稳定的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所提供家庭收入的60%。

5、能够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

6、借款人信誉相对良好。

(五)放宽申请“商转公”及“部分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消费行为时间限制

缴存职工于2024年3月1日以前通过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购买我市住房的,贷款房屋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符合我中心公积金其他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及部分转公积金贷款。贷款担保方式采用本套房产做抵押。

以上是缴存职工关心的问题,12329客服中心经过认真整理并就以上问题与相关业务科室沟通给予一一答复,如有疑问请拨打12329客服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