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分理处
时间:2017-06-10 来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号:[ 大 中 小 ]
清徐分理处设立于2004年6月,2012年7月,分理处“一站式”服务大厅正式投入使用。分理处以自主归集、自主贷款和“一站式”服务为业务办理模式,为广大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资金支持。
工作职责:
1、住房公积金政策法律宣传;
2、住房公积金归集、催缴、催建;
3、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
4、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发放和贷后管理;
5、住房公积金财务核算和资金安全管理;
6、中心赋予的其他职责。
服务承诺:
1、业务办理实行限时办结制。凡符合规定、证件资料齐全的,公积金开户、支取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公积金贷款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2、凡经我分理处审批的材料,符合规定、证件资料齐全的公积金缴存、支取当场办结。
3、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转移、贷款等各项业务,中心实行零收费。
4、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
5、积极履行工作职责,简化办事程序,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办理时限。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6:30(夏季)
13:00-16:30(冬季)
16:30-17:00为结账时间
咨询电话:
0351-5738909
分理处地址:
清徐县美锦大街外贸巷2号交通银行北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