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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徐分理处

时间:2017-06-10       来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字号:[ ]

 

清徐分理处设立于2004年6月,2012年7月,分理处“一站式”服务大厅正式投入使用。分理处以自主归集、自主贷款和“一站式”服务为业务办理模式,为广大职工解决住房问题提供资金支持。

工作职责:

1、住房公积金政策法律宣传;

2、住房公积金归集、催缴、催建;

3、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

4、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发放和贷后管理;

5、住房公积金财务核算和资金安全管理;

6、中心赋予的其他职责。

服务承诺:

1、业务办理实行限时办结制。凡符合规定、证件资料齐全的,公积金开户、支取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公积金贷款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2、凡经我分理处审批的材料,符合规定、证件资料齐全的公积金缴存、支取当场办结。

3、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转移、贷款等各项业务,中心实行零收费。

4、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

5、积极履行工作职责,简化办事程序,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办理时限。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6:30(夏季)

       13:00-16:30(冬季)

       16:30-17:00为结账时间

咨询电话:

0351-5738909

分理处地址:

清徐县美锦大街外贸巷2号交通银行北侧